金首饰不仅具有装饰、纪念作用,也兼顾投资理财属性,随着近两年黄金价格的持续走高,作为市场的“硬通货”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理财、投资的心头好。近期,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与黄金首饰买卖有关的案件。

案情回顾

2024年2月18日,王女士在汪清县某金店经历了一场“黄金升级”消费,她将佩戴十年的48克“千足金”手镯,置换成37克其所谓的“万足金”手镯。起初王女士只是想把金镯子清洗一下,经店员介绍后,将首饰按照当天的回收价格作价,置换了金店销售的质量为37克的某品牌黄金手镯。回到家后的王女士听朋友说“万足金”其实跟“千足金”差别不大,而且金店都不能以“千足金”“万足金”进行宣传。王女士认为金店使用“万足金”对商品进行宣传,导致其产生错误认识,置换后手镯整整少了10g,金店虚假宣传使自己受到损失,想要去金店换回之前的旧手镯,双方协商未果,王女士于2025年提起诉讼。因原物已不存在,要求退还置换的手镯,金店以庭审当日的黄金回收价格每克760元,赔偿48克黄金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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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中查明王女士置换的品牌黄金手镯吊牌标记含金量为999.9‰,并未标注“万足金”字样,回收、置换价格也是按照当天实时金价确定,王女士也认可置换的手镯含金量、品牌标识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。但未提交金店使用“万足金”的表述进行虚假宣传的证据。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故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
法官说法

自2016年5月4日起,修改后的《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,并无“千足金”“万足金”等非标准术语,但可使用“足金”进行标识。如销售者使用非标准术语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,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,误导消费者,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品牌黄金因设计、工艺等附加价值影响,其价格要高于同期黄金回收价,个别品牌甚至每克要高出200元以上。本案双方置换时,品牌手镯每克高于黄金回收价格110余元,在销售凭证上详细写明了黄金质量、回收单价、销售价格、工艺费、补偿差价等,属于正常的黄金置换,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金店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。

法官提醒

黄金首饰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,其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,在购买、置换时一定要了解当日行情,货比三家,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牌、样式合理消费。同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识,了解售后服务,留存信用卡、支付凭证、鉴定证书等资料,一旦发生纠纷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。黄金有价,权益无价,作为销售者更应该秉持诚实信用原则,合法合规如实对商品进行描述、宣传,以高品质的商品和热情完善的服务,赢得消费者的信赖。

文字:潘峰 刘莉颖  

来源:汪清县法院微信公众号

编辑:江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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